今(2025)年7月,WTO多邊暫行上訴仲裁安排之仲裁庭在歐盟對中國「禁訴令」政策的爭端中,推翻爭端解決小組關於TRIPS第1.1條、第28.1條及第28.2條的部分認定。仲裁庭指出,中國以禁訴令實務限制「標準必要專利」專利權人赴外國法院主張其專利,並施以累積性罰鍰,實質上阻礙了第28.1條所保護之專屬排他權之行使、以及第28.2條所欲確保之專利授權契約的締結自由,也違反TRIPS第1.1條要求會員「實施」TRIPS之義務。該仲裁判斷被視為是歐盟與「標準必要專利」之專利權人的重大勝訴,維持了歐美長期以來慎用禁訴令之做法。結果將有助於使標準必要專利授權之主導權自法庭回到當事人手中,且無禁訴令之威脅,也可鼓勵法庭在有關授權條件是否公平、合理、且無歧視之案件中,做出更妥適的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