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2025)年9月中旬與不動產營業保證金委員會的夥伴們,一同前往奧地利參訪與維也納當地不動產業者座談,深入了解奧地利不動產交易法制、不動產租售現況,及奧地利不動產業者的運作情形,以下幾點觀察心得,可提供大家參考: 在臺灣,對於預付型的交易型態,在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的事項中要求,需有履約擔保的機制,其中對於消費者最有保障者為銀行提供的履約保證,但採行此履約擔保方式的業者,微乎其微;而被業者採行最多,且被消費者誤認為很能保障權益的履約保證方式應是,將消費者交付的預付款提撥一定比例存入信託帳戶,再依業者的履約進度按期撥付業者;在奧地利關於不動產交易的履約擔保制度,所採行的是單一信託帳戶監管保障制度,雖然與臺灣制度相類似,將消費者交付的購屋款項存入信託帳戶,再依業者的履約進度按期撥付業者,但兩者仍有以下幾點不同之處: (一)在奧地利,購屋者要給付給業者的購屋款須全部存入信託專戶,再分三階段(簽約、建物蓋頂、登記交屋)分別撥付10%丶30%丶60 %款項給業者;在臺灣並未強制購屋者要給付給業者的購屋款須全部存入信託專戶,顯然奧地利的制度比臺灣的制度對購屋者權益,更有保障;另就奧地利信託帳戶撥付業者的時誾點(分三期),及撥付比例(最後—期才撥付60%)觀察,顯然在奧地利的不動產開發銷售者,須背負較大的資金壓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