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解各城市圖書館建設館藏資源及推動閱讀風氣成效,將各縣市和鄉鎮人均擁書冊數、人均借閱冊數、人均到館次數及民眾持證比例等數值,經過標準化過程求其標準分數,並以人均擁書冊數占30%、人均借閱冊數占30%、人均到館次數占30%及民眾持證比例占10%,加總計算出每個縣市和鄉鎮市的總分,以呈現城市整體的閱讀力。110年城市整體閱讀力,分為直轄市組、縣市人口40萬以上組、縣市人口40萬以下組、鄉鎮市人口3.8萬以上組、鄉鎮市人口2.2萬至3.7萬組、鄉鎮市人口1萬至2.1萬組和鄉鎮市人口1萬以下組,其中本年度縣市人口級距考量部分縣市人口數減少,為使各分組的縣市數量較為接近,本年調整以人口40萬為基準進行分組比較,並與109年人口50萬為基準的分組併行統計分析。分組方式詳如表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