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閱現行法律條文,其實找不到職場霸凌的定義性規定,僅能從行政規則的內容中得知其構成「不法侵害」的一種類型。相較於職場性騷擾已有性別平等工作法及相對成熟的制度設計來加以規範,同樣會對身心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職場霸凌,顯然安全防護網尚未搭建起來。為打造公部門友善職場環境、完備職場霸凌防治法制,考試院於2025年5月1日審議通過公務人員保障法(簡稱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簡稱安衛辦法)修正草案,並於同月6日分別將前者函請立法院審議、將後者函請行政院會銜。保障法部分修正條文業經立法院於6月24日三讀通過,將於總統公布後6個月施行;行政院也已同意會銜安衛辦法修正草案,考試院預計於6月29日發布,並自7月1日起發生效力,讓安衛辦法先行正式上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