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於去(2024)年5月31日,針對澳洲修改其服務貿易特定承諾表以納入國內規章複邊談判成果一事,向WTO提起仲裁。仲裁判斷駁回了印度多數主張,認為澳洲修改承諾表之方式並未損及印度原來在澳洲承諾表下得享之利益,故毋須對印度提供補償。作為WTO服貿爭端仲裁之首例,本仲裁判斷不僅涉及發展國內規章規範之複邊談判的多邊化方式,亦觸及鮮少被人討論的承諾表修改程序,故值得加以介紹。儘管仲裁判斷對國內規章複邊談判成果之多邊化並無太大影響,但得以讓含有完整成果的文件文號被保留下來,俾此種複邊談判多邊化的依據與做法未來可供參考,應仍有一定價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