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於95年11月30日發布,並自95年12月6日生效,宣告電子發票的時代正式來臨,發展迄今已有近20年,隨著科技發展、行動裝置的普及,電子發票由營業人走進普羅大眾的生活日常消費結帳時,店員詢問「有載具嗎?」更是關係消費者有無多一次雲端發票專屬獎的中獎機會,隨著電子發票發展日漸成熟,使用人數增加,迭有發現銷售貨物或勞務應開立電子發票之營業人,未依限上傳電子發票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下稱平台),發生取得發票之進方營業人無法申報扣抵;消費者查無發票資訊而影響中獎權益等之爭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