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知識庫 會員登入
|
元照網路書店
|
月旦品評家
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裁判解讀:民事法
202501 (2025:1期)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
【登入】
查詢為準。
最新
【購點活動】
篇名
侵權行為——最高法院113年度台上字第1027號
作者
曾品傑
中文摘要
又民法第197條第1項前段所謂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之主觀「知」的條件,如係一次之加害行為,致他人於損害後尚不斷發生後續性之損害,該損害為屬不可分(質之累積),或為一侵害狀態之繼續延續者,應分別以被害人知悉損害程度呈現底定(損害顯在化)或不法侵害之行為終了時起算其時效。
起訖頁
1-2
關鍵詞
侵權行為
、
損害賠償
、
消滅時效
、
延續性損害
刊名
裁判解讀:民事法
期數
202501 (2025:1期)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該期刊-上一篇
消滅時效——最高法院112年度台上字第1551號
該期刊-下一篇
違約金——最高法院113年度台上字第1479號
新書閱讀
最新影音
優惠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