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托咪酯及異丙帕酯之化學結構與管制藥品依托咪酯(Etomidate)相似,惟近來發現此類新興影響精神物質恐已流入市面並遭濫用,造成社會危害,鑑於科學上使用之需要,增列為管制藥品。 自公告日起,尚有留存前表所述新增修為管制藥品品項之機構業者,請依規定申請管制藥品登記證,並於業務處所設置簿冊,詳實登載管制藥品每日收支結存情形,並定期申報;如欲使用前述品項進行醫藥教育研究試驗者,須事前向衛生福利部提出使用管制藥品申請,經核准後始得使用;辦理該等管制藥品之輸入、輸出、製造、販賣、購買及使用等相關事宜,請確實遵照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相關規定辦理,以免違規受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