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臨全球漁業資源枯竭,世界貿易組織自2001年起推動漁業補貼談判,歷時二十餘年,終於在2022年舉行的第12屆部長會議上達成共識,正式通過《漁業補貼協定》。惟當時各會員就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14.6中要求處理的「產能過剩及過度捕撈」問題仍存有歧異,遂留至第二波談判續行協商。此第二波談判初期雖只是知識分享以及原則之討論,但自本(2023)年度的第5次「漁業週」起,已開始討論具體條文草案。草案之核心條文雖原則上禁止過漁之補貼,但亦允許符合永續要求之補貼例外;惟在證明是否符合永續標準上,漁業補貼大國之通知義務,無論是在通知之時間與內容上,均高於對一般會員之要求。此種將會員責任二元劃分的規範方式,並非所有會員皆支持。另一方面,何謂補貼大國?應依何種數據為準?也有待進一步討論。儘管如此,WTO秘書長對在第13屆部長會議達成協議的可能性,仍抱持樂觀態度。會員陸續批准2022年《漁業補貼協定》之事實也顯示多數會員有意願落實海洋資源之永續維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