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2023)年3月6日,美國農業部發布一項原產地規則提案,並徵求外界評論。該規則提案將限縮「美國製造」或「美國產品」標示之使用,僅允許其使用於自美國出生、飼養、屠宰與加工的動物所製成的肉類、禽類肉品與蛋類產品,使其標示之含義與消費者的理解更趨於一致。考量過往「美國--肉品原產地標示案」的裁決結果,以及此次提案對於肉類原產地標示的規範,因擴及產品的加工,影響可能更甚於以往的「COOL法案」,導致部分產業團體表示反對;然而,支持團體則認為,該提案填補了長久以來部分進口產品錯誤標示成美國產品的漏洞,而歡迎此項提案。對於日後美國是否推行此一原產地規則,值得持續關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