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2022)年6月發布之《能源憲章條約》現代化原則性協議,欲藉由提出允許締約國在其境內排除化石燃料產業之投資保護的「彈性機制」,以處理化石燃料投資者透過《能源憲章條約》之「投資人對地主國爭端解決機制」,對國家之氣候行動與規則直接提出控訴之問題。然其中各締約國是否均同意排除對化石燃料投資之保護、以及該排除保護之作法是否有效,仍有待商榷。此些潛在問題均是後續在《巴黎協定》之承諾下的氣候行動得否順利採行之關鍵。此原則性協議預計於今年11月22日之能源憲章會議通過,然此一程序亦可能因締約國之否決而受阻,故仍不確定未來是否會生效,對於後續化石燃料投資者與國家間之爭端解決的影響,仍需持續關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