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去(2021)年11月17日,歐盟執委會公布一項與防止毀林及森林退化相關的新規章草案,旨在規範特定貨品及其衍生產品之生產過程,須以非濫伐森林之方式製造且符合生產國法律程序者,方得進入歐盟市場。規章草案對欲於歐盟市場販售或出口相關貨品及產品至歐盟之業者,課予包含盡職調查及資訊提供等義務,期可助益防止森林持續地毀壞或退化。然而,嚴格的盡職調查要求除將增加營運商之成本外,可能使市場上之下游業者因而轉向法規遵循成本較低之供應商購買相關產品,進而導致致力於減少毀林,但位於毀林與森林退化高風險地區的供應商喪失交易機會,造成不公平之結果。另一方面,規章草案之規範亦未能周全涵蓋影響森林之貨品及產品、納入其他寶貴生態系以及禁止因農業用地擴張而侵犯人權之貨品及產品進入歐盟等內容,而仍有尚待改善之處。因此,於規章草案尚未正式通過前,不論在規範範疇,或是課予公司之義務範圍等具體內容仍有變化之可能,對市場之影響及防止毀林之成效,仍值得關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