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與中國於去(2020)年12月30日宣布達成《歐中全面投資協定》的原則性共識,並於今年1月22日公布部分內容。有識者質疑該協定不合時宜,原因包含(一)該協定所創造的市場開放其實相當有限;(二)中國過去迭有不履行協定義務的紀錄,洽簽此協定之實際成效令人存疑;(三)單靠該協定無法解決由中國黨政主導經濟所造成的市場扭曲問題;以及(四)過分妥協勞工人權議題。以目前中國在世界經貿體系之實力,此類雙邊協定已無法有效節制其對全球經濟產生的威脅,甚至可能助長其拒絕改革的氣焰。若能與夥伴國聯手或有可能促使中國改變,孰料歐盟卻在美國總統新上任時為此宣布,造成美歐合作之困難,實在不合時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