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近年來常質疑上訴機構運作之合法性,其中之一即是批評上訴機構使用先例原則。過去雖有數次小組不遵從上訴機構有關「歸零法則」之解釋,但自上訴機構於「美國—不鏽鋼案(墨西哥)案」中,要求小組能夠遵循其意見後,再也無小組在這方面挑戰上訴機構之權威。值得注意的是,這在今(2019)年4月26日出爐之「美國—差異價格方法案」之小組報告又出現了逆轉。該報告主張其具備「強有力的理由」,導致必須採取異於上訴機構的立場,而判定以W-T法計算傾銷差額時,得適用歸零法則。縱然本案因上訴機構停擺而無法終局確定,本案小組之舉亦使先例原則爭議再添一樁。未來是否將掀起挑戰上訴機構過往裁決見解的風潮,尚須視會員利用WTO爭端解決機制之意願而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