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Slovak Republic v. Achmea B.V.案的先行裁決後,為維護歐盟法律於境內解釋與適用上的一致性,歐盟執行委員會呼籲各成員國終止歐盟內的投資保障協定,並以歐盟內部其他法律規範解決相關爭端。在歐盟執行委員會2015年第1470號決定中,其更以「違反國家補貼規範」為由,拒絕Micula案之仲裁判斷有關損害賠償之執行請求。歐盟普通法院在今(2019)年6月19日判決該決定無效,主要理由包含歐盟法律僅在羅馬尼亞加入歐盟後方得適用、歐盟執行委員會對羅馬尼亞加入歐盟前之事項無管轄權,及仲裁判斷之損害賠償不當然構成國家補貼。本文將從歐盟競爭法下國家補貼規範之角度,探討Micula案有關之仲裁判斷、歐盟執行委員會決定及歐盟普通法院判決之問題,並藉此評析本案判決認定之妥適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