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民用航空組織於2016年10月7日之第39屆大會中通過「國際航空業碳抵銷與減排計畫」;嗣後,國際民用航空組織於2017年12月完成此一計畫的「標準與建議作法」草案,並於2018年6月27日及今(2019)年2月通過大部分的內容。今年3月6日,國際民用航空組織理事會通過草案中有關「減量單位合格標準」之內容,亦批准技術諮詢機構運作的授權條款,此為國際民用航空組織運作減排計畫的最後一塊拼圖。各界人士及非營利組織對此次新通過之標準多持正面評價,但亦表示應制定嚴謹及透明化的計算方式,以避免重複計算或使用不具氣候效益的減量單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