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貿易代表署與歐盟執委會於今(2019)年1月11日與18日,分別針對《美國―歐盟貿易協定》發布談判目標。美國提出的目標涵蓋多種面向,其欲在工業產品、農業產品及服務貿易領域尋求與歐盟的共識,以消弭對歐盟的貿易逆差;而歐盟則將談判目標限縮在符合性評估及工業產品的互惠承諾上。由於雙方的談判目標及立場存有分歧,《美國―歐盟貿易協定》的達成仍有若干待解決的爭議,主要包含:(一)美國未給與歐盟充分的互惠承諾;(二)歐盟不願將農業議題納入談判內容;(三)美國對進口鋼及鋁製品採取的232措施對歐盟造成威脅。對此,有論者因雙方在談判目標上尚存有共通點,仍對《美國―歐盟貿易協定》之達成樂觀以待,惟歐洲議會之貿易委員會於2月19日就達成協定所設下之條件,可能成為協定促成的阻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