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真認證制度為各國用以確認產品從原料、製成之包裝以及販賣皆符合可蘭經,以確保國民信仰宗教的自由。2014年,印尼通過管理清真產品的法案──第13/2014號清真產品認證法,該法案要求所有在印尼境內流通之產品皆須進行清真驗證,並預計於2019年正式施行,法案頒布後引發各界關切。關切主要內容著重在強制性清真認證、清真與非清真標示、規範與Codex訂定之國際標準間的落差與法規公布的透明化問題。就強制性的清真認證而言,可能提高已在國外機構取得清真認證的商品的負擔,使其競爭地位受影響而違反技術性貿易障礙協定(Agreement on Technical Barriers to Trade)第2.1條不歧視的義務;同時其欲達到保護消費者宗教自由的目的亦可以透過加強對自願性認證的監管達成,而涉及第2.2條中必要性的爭議。要求進行清真與非清真標示也涉及第2.2條必要性的違反,因兩項標示並存不僅提高廠商成本,也可能反而使消費者容易混淆。此外,印尼表示清真產品認證法係根據國際標準Codex所訂定,但法規的內容就清真與非清真產品生產、加工和銷售過程的規定較Codex嚴格,涵蓋的產品範圍也較Codex廣泛,若印尼政府不能提供合理解釋,則涉及違反TBT第2.4條。最後TBT第2.9條與第2.12條關於透明化的義務,印尼政府不僅需要提供未依照國際標準之規範的解釋以供其他會員國討論,各會員國亦要求其按照先前訂立之時間表公布施行細則內容並通知TBT委員會,讓其他會員國政府與廠商有合理的期間得以因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