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歐盟之電子商務雖持續穩定地成長,然而「跨境」電子商務之發展卻仍相當侷限。因跨境電子商務交易的特殊性所衍生之諸多問題中,近期於歐盟最廣受討論者,即為跨境電子商務增值稅之課徵。主要的原因應在於歐盟的增值稅稅收約占了歐盟整體GDP的7%,對於歐盟為一項極其重要的財政收入來源。因此,面對新型態交易模式的崛起,當實體據點對於一項交易的進行已不再具有重要性,如何認定交易活動的發生,並決定所得來源以遂行課稅,對於政府即產生難題。於2016年12月,歐盟提出「增值稅暨數位單一市場法案」,法案內容陸續於2018年至2021年生效之後,將大幅地改變有關企業於歐盟從事線上商品和服務銷售的增值稅課徵。此法案通過後,未來應可減少原先跨境電子商務課徵增值稅所面臨的問題,惟法案尚無法解決目前歐盟仍有超過75種不同之增值稅稅率的情況,因此,法案正式施行後,對於從事跨境電子商務之企業所帶來的影響仍有待觀察。然而,不論歐盟針對跨境電子商務增值稅改的目標最終是否能順利達成,法案中所擬定的改革方向以及後續進展,對於我國未來制定有關跨境電子商務之稅制時,仍具有參考價值而值得持續關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