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歐盟爆發非洲豬瘟,俄羅斯針對來自歐盟進口之活體豬、豬肉、及特定豬製品,實施特定四國禁令,禁止自疫情較為嚴重之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與波蘭進口前述產品,以及針對整個歐盟會員國發布另一項禁令。2016年8月19日爭端解決小組報告公布後,當事雙方針對食品安全檢驗與動植物防疫檢疫協定第6條各項之小組解釋相繼上訴。今(2017)年2月23日上訴機構報告出爐,上訴機構駁回俄羅斯針對第6.1條與第6.3條之上訴主張,且認為小組審查條文之方式有誤,修改原小組之部分分析方法。另一方面,上訴機構肯認歐盟針對第6.2條之上訴主張,並認為小組審查過於粗率,未考慮疫區與非疫區的區別,因此推翻原小組判決。然而,由於上訴機構並無充足證據進行相關審查,因此無法依照歐盟請求,進行第6.2條之完整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