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PP協定)於2015年11月達成共識,並於今(2016)年1月26日發表經「法律檢視(legal scrub)」後之最終版本。然而於智慧財產權專章中,因註腳135(原為舊版之註腳134)一字之差,將使締約國豁免(exempted)不使用刑事程序之空間縮小。對此,締約國或可從「商業規模」或「合理使用例外」要件加以平衡,惟因兩者皆為不確定法律概念,且性質上較偏向侵犯著作權不法行為態樣之構成要件與阻卻違法事由,與系爭註腳作為適用於刑罰之規範有所差異,效果有限。故最終版TPP協定註腳135對於著作權及相關權利之使用將有重大影響,值得深入探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