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巴拿馬控訴哥倫比亞紡織品進口措施(複合關稅)違反了GATT下關稅減讓表拘束稅率之義務,哥倫比亞主張複合關稅之目的是為防制洗錢,試圖以GATT第XX條(a)款保護公共道德之一般例外正當化系爭措施,但因哥倫比亞無法證明複合關稅之設計與防制洗錢之目的有確切關聯,亦無從舉證措施必要性,最後小組認定哥倫比亞敗訴。本案小組審酌GATT第XX條(a)款公共道德一般例外時引用許多前案小組與上訴機構之意見,同時提出檢視「系爭措施本身是否係設計以保護公共道德」之新要件,值得探討。本文將以哥倫比亞紡織品進口關稅案中小組針對公共道德此一例外之解釋與審查為主軸,分析GATT第XX條(a)款於代表性案例之審查標準,綜合比較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