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文摘要 |
2008年墨西哥針對美國之保護海豚消費者資訊法(Dolphin Protection Consumer Information Act,以下簡稱DPCIA)下相關之海豚安全標章規範,於世界貿易組織(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TO)下提出控訴,指摘其違反一九九四年關稅及貿易總協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s and Trade,以下稱GATT 1994)和技術性貿易障礙協定(Agreement on Technical Barriers to Trade,以下稱TBT協定)之相關義務,下文稱此爭端為美國鮪魚案II,茲先敘明。而在去(2012)年6月13日,WTO的爭端解決機構(Dispute Settlement Body, DSB)接受上訴機構之報告,上訴機構否定爭端解決小組認為美國違反TBT協定第2.2條之見解,其認為美國關於海豚安全標章之規範造成墨西哥鮪魚產品較不利之待遇,故應違反TBT協定第2.1條規定。為履行敗訴國之義務,美國於今(2013)年4月5日,在美國聯邦公報上公布海豚安全標章規範之修正提案徵詢各界意見,嗣於今年4月11日向DSB會議主席報告鮪魚案II的履行現況,惟此提案甫經公告,即遭墨西哥業界及法律專家批評仍有不符TBT協定之嫌,墨西哥官方亦於今年4月24日的DSB會議上公開表達其對該修法提案之不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