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文摘要 |
美國國會於今(2012)年3月6日通過1930年關稅法修正法案,該法案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明確授權美國商務部(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Commerce)得針對非市場經濟(non-market economies, NMEs)課徵平衡稅(countervailing duty, CVD),第二部分則試圖解決同時課徵平衡稅與反傾銷稅(antidumping duty, AD)所可能產生的雙重救濟(double remedy)問題,此法案已於3月13日由美國總統簽署生效並編入美國法典內。此修正案的促成主要源於去年12月美國聯邦上訴法院(以下簡稱上訴法院)針對美國GPX輪胎公司與中國河北興茂輪胎控告美國政府所作出的判決(GPX International Tire Corp. v. United States,以下簡稱GPX輪胎案),上訴法院認為美國商務部並沒有法律授權得對來自非市場經濟之進口產品課徵平衡稅,要求商務部重新審理此貿易救濟措施,若商務部認為確有採行的必要,則應透過國會的立法加以正當化。為因應司法機關的呼籲,以及避免判決成立後商務部可能被迫終止其針對中國及越南所採行或正在調查的平衡稅措施,美國眾議院歲入歲出委員會(United States House Ways and Means Committee)主席Dave Camp於2月29日提出了此份修正法案,盼藉由國會的力量補足法規的缺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