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於2009年6月由總統歐巴馬簽署通過「家庭吸菸預防與菸草控制法案(Family Smoking Prevention Tobacco Control Act of 2009)」,法案立法目的為針對菸草產業施加適當之管制規定,賦予美國食品與藥物管理局(U.S.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管制菸草產品的權力,使美國食品與藥物管理局對菸草製造、行銷和菸草的分銷有監管權限,尤其是涉及青少年使用香菸和對香菸之依賴程度的公共健康議題上;此外,為了確保消費者更加了解菸草產品,要求菸草產品製造商對消費者揭露關於消費者之前不可得知之研究以及未來與健康和香菸依賴性或香菸安全性相關之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