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今年(2023年)5月#MeToo事件在臺灣持續延燒,影視產業界長年的性騷擾問題紛紛浮上檯面。臺灣累積超過半世紀的影視產製歷史,然而長年以來影視專業教育以及業界對性騷擾防治制度的宣導與實踐仍有待改善。以往的《性騷擾防治法》雖然也適用於影視產業,然而,由於影視產業結構與文化的特殊性,受害者視訴訟為畏途。蒐證困難、制度的不周全,加上影視從業人員在專業養成過程慣於自我剝削的特殊養成文化、導演權威、「無法中斷停止拍攝」施予吹哨者的壓力,以及為藝術犧牲奉獻的迷思等等原因,使得影視產業內部的性侵案例不易被揭發、舉證,或者將加害人依法定罪。本文將從影視產業內部的情境與結構,討論影視產業從業者所面臨的獨特性騷擾情境,並借鏡國外的制度性做法作為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