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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期刊
財經
財稅法令半月刊
20240315 (47: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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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墊繳之遺產稅不應課徵贈與稅(三)
作者
林隆昌 (Lung-Chang Lin)
中文摘要
遺產稅納稅義務在繼承人間的關係
處理了國家與繼承人間遺產稅的債權債務關係後,剩下的問題是,遺產稅納稅義務在繼承人間的關係究竟是什麼。
(一)遺產稅優先於繼承人遺產分割
有關遺產稅優先於繼承人之遺產分割,相關規定包括稅捐稽徵法第14條規定「納稅義務人死亡,遺有財產者,其依法應繳納之稅捐,應由遺囑執行人、繼承人、受遺贈人或遺產管理人,依法按稅捐受清償之順序,繳清稅捐後,始得分割遺產或交付遺贈。遺囑執行人、繼承人、受遺贈人或遺產管理人,違反前項規定者,應就未清繳之稅捐,負繳納義務」。
起訖頁
40-49
刊名
財稅法令半月刊
期數
20240315 (47:5期)
出版單位
臺灣工商稅務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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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稅假扣押實務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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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會人Q&A Vol.47 No.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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