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則標題為「法官告人還判錯!遭被告激怒 當庭逮捕還重判『超過法定刑度』這下糗了」的報導,引起廣泛討論,該報導指出:「台北一名陳姓計程車司機因辱罵加油站員工『X你娘』挨告,今年6月到台北地院出庭時,咆哮槓上劉姓男法官,法官將他當庭逮捕後提告妨害公務,但檢方不起訴,而陳男罵三字經案,劉姓法官依公然侮辱罪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但這判決出了大包,引發法界熱議,因為單純罵髒話,法條規定頂多判拘役或9000元以下罰金,要有強暴手段才能判有期徒刑,劉法官判陳男的刑度卻超過法定刑,判決恐違背法令。」、「據了解,由於檢方與陳男都沒上訴,此案已定讞,後續可提起非常上訴。」、「對於這起爭議,台北地院回應,劉姓法官為本院刑事審查庭法官,恪遵職守、戮力為公,從去年9月起至今年7月,總收案量為1586件,終結1385件,移審理庭僅100件,平均自結率為92.78%,其因如此之收、結案量,而有一時疏誤」等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