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裁判解讀:民事法
202405 (2024:5期)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
【登入】
查詢為準。
最新
【購點活動】
篇名
保險契約停效——最高法院112年度台上字第2563號
全文下載
作者
曾品傑
中文摘要
又人壽保險,要保人因採平準保費制預(溢)繳保費等累積而形成保單現金價值(下稱保單價值),該保單價值實質上歸屬要保人,自得由要保人依保險法規定請求返還,或聲明以保單價值準備金墊繳保險費及利息,以資運用,依此,倘保單價值準備金之餘額仍足墊繳保險費,即不屬於「人壽保險之保險費到期未交付」相近似之情形,保險人縱為期前催告,仍不生催告效力。
起訖頁
1-2
關鍵詞
保險契約停效
、
保險費到期未交付
、
催告
、
保單價值準備金
刊名
裁判解讀:民事法
期數
202405 (2024:5期)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該期刊-上一篇
再審事由——最高法院112年度台上字第1173號
新書閱讀
最新影音
優惠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