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界對品質的定義彙整如下: 1.美國品質管理學會將品質定義為產品或服務的特徵和特質所構成的整體,使其有能力去滿足明示或默示的需求(Hyde,1992-1993)。 (1)戴明(Edwards Deming) 戴明認為品質就是:一種以最經濟的手段,製造出最有用的製品: (2)朱蘭(Joseph Juran) 朱蘭認為「品質就是合用性(Fitness for Use)」,即產品在使用期間,要能滿足使用者的需求。 (3)克勞斯比(Philip B. Crosby) 克勞斯比因推動「零缺點運動」而聞名,「第一次就把工作做對」是他的名言,他認為「品質就是合乎標準」。 (4)費根堡(Armand Feigenbaum) 費根堡認為品質是以最經濟的方式,使顧客獲得滿意。並且認為品質絕對不是「最好的」,它只是在某些消費條件下「最好」,這些條件是產品的價格及實際用途。 (5)石川馨 石川馨以重視人的品質聞名,「品質始於教育,終於教育」為其至理名言,他並認為「品質是一種能令消費者或使用者滿足,並且樂意購買的特質」,所以他的品質定義是廣泛的,包括工作品質、服務品質、資訊品質、製程品質、部門品質、人的品質、制度品質、公司品質、目標品質等。 (6)今井正明 今井正明稱品質不是單一事件,而是氣氛、氣候及震撼的感覺。他特別強調改善:改善係全員的永久過程改善及全方位改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