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推計課稅」係納稅義務人於稅捐稽徵領域,因違反協力負擔相關義務,或稅捐稽徵機關 (下稱稽徵機關)對課稅基礎經調查仍不能確定或調查費用過鉅時,稽徵機關在無法確實得知課稅構成要件事實之前提,採取推估手段據以認定判斷稅捐構成要件內容。我國納稅者權利保護法 (下稱納保法)第14條將「推計課稅」正式引入立法規範,目的是規範前揭於實務行之有年之稽徵程序手段,惟法制化亦衍生其他新問題。本文彙整分析其他國家稅法相關規範,探究推計課稅具體概念及於不同法制之適用界限,藉以釐清實務運作面臨爭議相關議題可能解決途徑,並提出具體建議供未來制度研議修正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