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以下簡稱COVID-19)此一人類歷史罕見之全球疫情大爆發,美國政府於2020年3月13日宣布全國進入緊急狀態,並陸續發布若干跨部會之過渡性法案,包含美國前總統川普在任期間推出之「家庭優先新冠病毒應對法」 (FFCRA)、「冠狀病毒援助、救濟和經濟安全法」 (CARES)與「2021年綜合撥款法」 (CAA),以及現任總統拜登上任後第一個法案「2021年美國救援方案法」 (ARPA)。本文旨在整理自2020年3月至2021年3月止,美國政府因應COVID-19之紓困稅制措施,臚列美國因應COVID-19之重要時程,並逐一介紹各法案涉及稅務部分之條文,後疫情時代美國政府則將規劃增稅籌措財源,值得繼續關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