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國家發展委員會 (下稱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應課徵空屋稅」提案,經行政院召開協作會議,歸納認為空屋認定不易,可按現行機制由地方政府推行。近期世界各國最熱烈推行空屋稅屬加拿大溫哥華市,該市要求全市18.9萬戶住宅每年申報房屋空置情形,除主要住所、出租及八大豁免情形等,空屋即按評定現值課徵1%空屋稅,實施後房市略有降溫,並釋出近千戶房屋於租賃市場。市府每年分別稽核及受理申訴6千多件及1千多件案件,稽徵成本可觀,年度空屋稅稅收加幣 (以下同)3千8百萬元 (約新臺幣8億餘元),扣除執行成本後,盈餘尚可挹注可負擔住宅 (Affordable housing)相關措施。此外,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 (British Columbia,下稱BC省)另課徵投機與空置稅 (Speculation and Vacancy,下稱省投機稅),年度稅收1.15億元。多倫多亦有空屋稅法源,相關經驗可作為我國研議空屋稅之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