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對地方政府之補助兼具公平及效率二大目標。由於無法直接針對補助款所提供的公共服務進行效率評估,故本文採取間接方式來探討補助款之施政效率。我國地方政府的移轉收入可分為2 種:一為依公式分配的統籌分配稅款,另一為依補助辦法給予的補助收入,後者又可分為一般型補助款及計畫型補助款。本研究先運用資料包絡分析法評估臺灣21 個縣市政府2001 年至2006 年之支出效率,再以Tobit 模型探討統籌分配稅款及補助款對支出效率之影響。實證結果為:(一)相較於補助款,統籌分配稅款較有利於地方政府支出效率。(二)就補助款而言,計畫型補助款較一般型補助款不利於效率,此結果與學理一致。(三)統籌分配稅款分配較多的地方政府未必有較高的支出效率。本研究建議,中央政府應重新調整對地方政府之移轉收入,計畫型補助款應縮減,而屬地方政府稅課收入之統籌分配稅款應擴大,以提升支出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