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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
財稅法令半月刊
20231130 (46:2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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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財會人Q&A Vol.46 No.22
作者
財稅法令半月刊稅務諮詢部
中文摘要
問:遺產分割協議書須繳納印花稅嗎?
答:繼承人書立遺產分割協議書,如包括不動產且須向地政機關辦理物權移轉登記,即屬印花稅課稅範圍,應就分割不動產部分按協議成立時價值之千分之一繳納印花稅。繼承不動產時是否繳納印花稅,須視各繼承人是否按應繼分繼承及房屋有無保存登記來判定;如各繼承人按應繼分繼承不動產,且直接向地政機關辦理登記,無書立遺產分割協議書者,非屬印花稅課稅範圍;房屋如為未保存登記,即便有書立遺產分割協議書,因無需至地政機關辦理物權移轉登記,亦非屬印花稅課稅範圍。
起訖頁
58-58
刊名
財稅法令半月刊
期數
20231130 (46:22期)
出版單位
臺灣工商稅務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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