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我國現行《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1條規定,幼兒教育及照顧業務的行政主管機關,應妥善建立幼兒教育及照顧方針,並積極建構或實施相關制度及政策,以達成幼兒教育及照顧體系的健全,進而協助與促進二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人民的身心得以健全發展。近年來國內積極擴大平價教保供給量,不僅是促進幼兒教育及照顧體系健全之重要行政作為,對來自中低收入家庭的學童而言,更是彌補其原生家庭社經不利因素的有效策略。本章即首先說明我國109學年度(109年8月至110年7月)學前教育基本概況;其次,臚列110年度學前教育各項重要施政措施與執行成效;再次,探討當前社會變遷衍生的學前教育問題與因應對策;最後依據我國行政機關對外公開宣示的政策方針,提出學前教育的未來發展動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