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單式立法作為一種立法技術,區別於簡單意義上的任意法和選擇加入規則。菜單式立法還可以具體細分為各種類型,其通過提供多種選項,為使用法律者提供了構建權利義務關係的多種可能性。這種立法技術越來越受到歡迎,在很多方面都表明其能夠滿足民事立法者的需求。其尤其適用於使用法律者的需求不一致的情形,法律適用的生活及法律環境不一致的情形,以及立法過程中達成政策性合意有困難的情形。從經濟學以及行為科學的角度來看,菜單式立法能促進立法質量的提升,實現網狀效應,克服占據效應;其同時也能為具有不同認知能力的市場參與者提供合理的結果,降低非多數人偏好的默認選項帶來的交易成本,提高當事人達成合意的可能性。菜單式立法也有其侷限性。立法者採用不同的結構時,應仔細分析相關個體可能做出的行為。菜單選項的呈現形式也可能對菜單的使用效果産生重大影響。過於複雜的菜單反而會導致交易成本上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