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臺灣隨著少子化因素導致於許多私立大學首當其衝地面臨退場危機,尤其是私立科技大學更是最先發酵,也因此造成許多優秀大學院校教師失去授課權利也影響學生的受教權。筆者認為大學教育不應只是學校董事會與教育部雙方之協商即進行退場機制,不顧教師與學生之權益。理應以大學之社會責任為基礎,發揮大學之深度特色教學,培養企業所需、社會有用之專業人才,實為國家與社會之福。有鑑於此,本文將針對私立科技大學之退場選擇除了轉型為長照機構之外,探討政府資源妥善分配與學校現有產業經驗豐富師資為基礎,結合近幾年教育部鼓勵推行之師徒制特色專長教育模式提出建議與看法,以期改善即將面臨之大批流浪高等學校教師步上街頭之社會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