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國大約有二百六十年,在西元前400年以前的早期階段,由於取代傳統封建貴族而建立郡縣政權的統治者尚能體䘏人民,而且國際衝突甚少,規模也不大,人民獲得某種程度的休養生息,社會尚稱安定。但自400年以後,國際戰爭帶來的災難困厄,終於使六國以小農為主體的編戶齊民破產。本文將此二百六十年劃分作早、中、晚三期,西元前400年以前的早期與以後的中、晚期,有顯著的安定與戰亂的區別。題目所謂的「殘破」即特指中、晚期而言。論人民生活之困厄和殘破,最好根據生產與消費資料作具體分析,但求之於戰國時代當然奢望。本文乃就能激勵民心士氣的制度,戰爭的破壞與隨戰爭而來的賦役和聚斂三方面,嘗試了解六國齊民小農的困境。我們發現六國缺乏秦國那套軍功授爵的等爵制,這恐怕是六國齊民不如秦人奮勵的制度性因素。第二,從戰爭動員的兵力及後勤補給,觀察史籍殘存的傷亡記錄,參照時人所論戰爭的阻礙生產和破壞經濟,以說明山東地區受害最烈、打擊最甚者,是既耕且戰的齊民小農。最後再討論在無窮之賦役和聚斂下,齊民小農所遭受的政治性與經濟性的雙重負擔。本文從這三方面說明山東地區編戶齊民的破產,也可以說是六國敗亡的社會史解釋。最後附論秦朝之滅亡乃蹈六國覆轍,不知使民休息之故。還有兩篇拙作與本文相關,一是〈從爵制論商鞅變法所形成的社會〉,討論秦國的軍功爵,可以比較秦與六國編戶齊民身分制度之差異;一是未刊稿《羨不足論》,說明齊民小農遭受富商蓄賈的經濟剝削。這些角度對於了解戰國時代山東地區的編戶齊民都有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