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犯罪所得之非善意持有人,難認其有何強過公共利益之信賴需求,於兼顧比例原則要求下,擴大沒收第三人之犯罪所得,以避免第三人因違法行為而獲利益,徹底剝奪不法利得,根絕犯罪誘因,防止脫法、填補制裁漏洞並符公平正義……。 頂○公司被訴應依藥事法第87條論處罰金刑部分,雖經判決無罪確定,然於其公司代表人馬○○為其實行製造、販賣偽藥之違法行為,使頂○公司直接取得犯罪所得之事實,並不影響。若馬○○為頂○公司實行違法行為,頂○公司因而取得犯罪所得屬實,依首揭說明,自應依法諭知沒收,為保全追徵必要,亦得酌量扣押頂○公司財產。尚無雙重評價,或令頂○公司承擔他人刑事責任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