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裁判解讀:刑事法
201511 (2015:11s期)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
【登入】
查詢為準。
最新
【購點活動】
篇名
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聲請再審——最高法院104年度台抗字第336號刑事裁定
作者
刑事法研究室
中文摘要
縱於修正前聲請再審所主張之新事實、證據,前經法院以非屬判決前因未發現而不及調查斟酌之新證據為由,依刑事訴訟法第434條第1項裁定駁回,於修正後再行以同一事實、證據聲請,事實審法院仍須就所主張之事實、證據依修正後規定綜合判斷,若仍不足以動搖原確定判決結果,而使受有罪判決之人應受上開較有利判決,始得認其再審之聲請無理由,而非逕以其聲請為同一原因,違背法律上程式,予以駁回。
起訖頁
1-1
刊名
裁判解讀:刑事法
期數
201511 (2015:11s期)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該期刊-上一篇
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1558號刑事判決
新書閱讀
最新影音
優惠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