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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裁判解讀:民事法
201801 (2018:1s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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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請求認領——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733號民事判決
作者
民事法研究室
中文摘要
對訴訟標的以外當事人所主張或抗辯之重要爭點,具備「於同一當事人間」、「非顯然違背法令」及「當事人未提出新訴訟資料足以推翻原判斷」等條件,且該重要爭點,在前訴訟程序已列為足以影響判決結果之主要爭點,並經兩造為充分之舉證,盡其攻擊、防禦之能事,並為適當完全之辯論,經法院為實質上之審理判斷,而後在同一當事人間,就與該重要爭點有關之其他訴訟,即不得再為相反之主張,法院亦不得作相異之判斷,庶符訴訟上誠信原則。
起訖頁
1-1
刊名
裁判解讀:民事法
期數
201801 (2018:1s期)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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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求確認優先購買權存在等——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745號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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