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裁判解讀:民事法
201703 (2017:3s期)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
【登入】
查詢為準。
最新
【購點活動】
篇名
請求確認債權存在——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1503號民事判決
作者
民事法研究室
中文摘要
時效開始進行後,民法並無可停止時效進行之相關規定,同法第129條規定所列舉之消滅時效中斷事由,並不包括於時效開始進行後始發生法律上障礙之情形,倘此法律上障礙延續至時效期間終止時尚未排除,僅得依民法第139條規定之同一法理,認自該障礙排除時起,1個月內,其時效不完成。
起訖頁
1-1
刊名
裁判解讀:民事法
期數
201703 (2017:3s期)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該期刊-上一篇
請求確認債權存在——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1503號民事判決
該期刊-下一篇
請求遷讓房屋——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1482號民事判決
新書閱讀
最新影音
優惠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