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裁判解讀:民事法
201605 (2016:5s期)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
【登入】
查詢為準。
最新
【購點活動】
篇名
請求返還土地價金——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號民事判決
作者
民事法研究室
中文摘要
土地徵收條例第11條所規定土地徵收前之協議價購行為,並非徵收程序,其性質屬私法買賣,所生爭議,自應由普通法院行使審判權。
起訖頁
1-1
刊名
裁判解讀:民事法
期數
201605 (2016:5s期)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該期刊-上一篇
請求分割遺產等——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2315號民事判決
該期刊-下一篇
請求所有權移轉登記聲請參加訴訟及核發已起訴證明——最高法院104年度台聲字第1511號民事裁定
新書閱讀
最新影音
優惠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