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裁判解讀:民事法
201605 (2016:5s期)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
【登入】
查詢為準。
最新
【購點活動】
篇名
請求給付票款——最高法院104年度台簡上字第34號民事判決
作者
民事法研究室
中文摘要
票據為無因證券,票據行為為不要因行為,票據上權利之行使,不以其原因關係存在為前提,執票人不負證明關於給付原因之責任;票據債務人如以自己與執票人間所存抗辯之事由,對抗執票人,應就該抗辯事由負舉證之責
起訖頁
1-1
刊名
裁判解讀:民事法
期數
201605 (2016:5s期)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該期刊-上一篇
聲請確定訴訟費用額——最高法院104年度台抗字第938號民事裁定
該期刊-下一篇
請求確認最高限額抵押權設定關係不存在等——最高法院104年度台抗字第950號民事裁定
新書閱讀
最新影音
優惠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