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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裁判解讀:民事法
201603 (2016:3s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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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請求確認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不存在——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2047號民事判決
作者
民事法研究室
中文摘要
確認法律關係存在或不存在之訴,以確認現在之法律關係為限,如過去曾經存在之法律關係,因情事變更,現已不復存在,而不影響其他現在之法律關係,則不得為確認之訴之標的。
起訖頁
1-1
刊名
裁判解讀:民事法
期數
201603 (2016:3s期)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該期刊-上一篇
請求確認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不存在——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2039號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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