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澳洲以紓困經濟為由,提出News Media Bargaining Code,將網路技術平台業者納入徵收對象,以補助現存市場媒體的虧損。這項法案引發熱議,各國也相繼討論類似的訴求。本文不在此一角度持續申論,而稍微轉移焦點到兩年多前,也就是2019年歐盟通過的新版數位版權指令(EU Directive on Copyright in the Digital Single Market),來解釋針對同一問題卻相異的決策,同時揭示決策背後的支持社會力,體現這個法案寄望的真正受益與弘揚的民主精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