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裁判解讀:刑事法
201706 (2017:6期)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
【登入】
查詢為準。
最新
【購點活動】
篇名
當場——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2817號判決
作者
焦點判決編輯部
中文摘要
擬制為強盜行為之準強盜罪構成要件行為,其所謂「當場」,不以實施竊盜或搶奪者尚未離去現場為限,即已暫離盜所而為接續其竊盜行為,復折返現場始被撞遇者,縱未及開始接續先前之竊盜行為,仍不失為當場
起訖頁
1-2
關鍵詞
當場
、
準強盜
、
強暴
、
脅迫
刊名
裁判解讀:刑事法
期數
201706 (2017:6期)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該期刊-上一篇
著手——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2953號判決
該期刊-下一篇
權衡法則——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3011號判決
新書閱讀
最新影音
優惠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