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的主要目標在為國育才,培育全人。其教育措施為德智體群美五育並重,使學生能發展健全的身心,陶冶高尚的人格,培養活活潑潑的學生,成為堂堂正正的國民。要使學生身心和人格得到健全的發展的培養,必須由廣義的教育內容著手,從學生的全面生活加以指導。學生的全面生活包括學校生活和校外生活,二者應視為兩個整體。由於國中學生正值青春期,是介乎兒童與成人之間的過渡階段,所以學校、家庭、社會三方面應通力合作,以學校教育為核心,擴張及於家庭教育和社會教育。換言之,不僅要使學生能獲得完整的學校教育,更要使學生受到良好的家庭教育和社會教育。本研究的主要目的在探討台北市國民中學學生在學期間週間及週末之校外生活活動項目和活動量。同時,研究 不同性別、年級性別、家庭經濟地位、家庭大小和父母教養方式對學生校外生活之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