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知識庫
 
  1. 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裁判解讀:民事法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登入】查詢為準。
最新【購點活動】


篇名
占有——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2343號民事判決
作者 曾品傑
中文摘要
動產之受讓人自無權處分人處受讓該動產,而受關於占有規定之保護者,以其受現實交付且交付時善意者為限,始受善意取得所有權之保護,此觀民法第801條、第948條規定自明。又動產占有之讓與,可依現實交付,或占有改定之方式為之。前者指事實管領力之移轉;後者乃基於讓與人與受讓人間之契約,使受讓人取得間接占有以代交付。兩者之區別在於受讓人對該動產是否取得直接占有,而有事實上之管領力。至有無事實上管領力,應於具體個案中,依一般社會觀念,視一定之物是否已具有屬於其人實力支配下之客觀關係決定之,非必以對該動產置放之場所有支配權,或以持續相當時間為必要。尤以物之交付方式,涉及雙方當事人間之意思表示者,應探求當事人之真意,由該意思表示所根基之原因事實、經濟目的、一般社會之理性客觀認知、經驗法則及當事人所欲使該意思表示發生之法律效果而為探求,並將誠信原則涵攝在內。
起訖頁 1-3
關鍵詞 占有動產善意取得現實交付占有改定事實上管領力
刊名 裁判解讀:民事法  
期數 202203 (2022:3期)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該期刊-上一篇 承攬——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2525號民事判決
該期刊-下一篇 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1795號民事判決
 

新書閱讀



最新影音


優惠活動




讀者服務專線:+886-2-23756688 傳真:+886-2-23318496
地址:臺北市館前路28 號 7 樓 客服信箱
Copyright © 元照出版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禁止轉貼節錄